近年來幾乎沒有超商搶案的消息了,過去大夜班不會讓女性擔當,如今也出現了女性的大夜店員,雖說這方面的治安變得良好,卻有越來越多黑心商品、非法炒地皮、違章建築、知名設計師再三抄襲的消息。
由於現在監視設備及警方針對超商的巡邏更有組織,搶超商這件事,被逮捕率高,就算得手的話也不過幾萬元,要是被逮,不但要還回犯罪所得,還要坐牢,可以說是高風險低報酬的行為。
但是黑心商品抄襲一類的事情又是怎麼樣的光景呢?以過去台灣發生類似案件之後的結果來看,通常這類事得手後是以千萬以上計,被逮捕率低,被逮後不一定要還回犯罪所得,也不一定要坐牢,可謂低風險高報酬,從事此道者自然如雨後春筍。
人的野性(或說基因的禮物)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,通常直覺就會算計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,甚至有心理學研究指出,人有時是在第一時間就依直覺做了決定,而做決定理由其實是根據決定的內容補上來的,有點像一種自我欺騙的情況,因此就算沒有風險觀念,沒有一系列思考,在非衝動的情況下,也會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否划算,因此,超商搶案幾乎不再發生了。
那為什麼沒有人人去非法炒地皮之類的?我想得到的理由有兩點,其一是犯罪技術或成本門檻高,並非人人辦得到,其二則是道德良知尚存,明知可為而不為,知道怎麼樣最有利,卻因為可能會傷害他人等等的理由而不做,是需要有相當程度的道德決心,才能對抗原始慾望的。
當政府總是讓財團低風險高報酬,修法總是往罰得更重的方向發展,但風險是分風險發生率和風險發生時的損失,罰得更重,只是讓風險發生時的損失變大,如果風險發生率低,就算風險發生損失再大,還是會有人挺而走險,因為風險極可能不發生,那損失就等於零。
這就和我們的死亡保險金常常很多,但是保險費卻不見得太高一樣,只要你沒死,保險公司收的保費遠低於賠償金額還是有賺。
台灣自1997年六月起,實施「強制騎乘機車戴安全帽」的政策,違反這項政策的罰鍰則並不重,不戴安全帽被抓到只是罰五百元,但現在人人都習慣戴安全帽,理由之一便是被抓的機率很高,而且警方執法相對容易,風險損失小,但發生率高,人們還是會去預防風險的發生,反觀併排等違規停車的情況,原因便是執法不易,導致被抓的機率很低,無論再怎麼調高罰則,效果還是不怎麼樣。
常常看到很多現象,仔細思考之後,就會覺得,人就是一種生物,無可避免的會有和生物一樣的判斷,我覺得唯有認識到這一點,才比較有可能對自己有較多的控制,並且知道該如何去調整一些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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