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蓋羅的衣服好像...滿酷的...
酷吧!這是土耳其的kasikoyunu及木湯匙,雖然造型好像有點差異啦...
蓋羅好酷!
蓋羅的衣服感覺好像有很多石油的人在穿的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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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23日 (四) 00:00 客戶的「具體」的設計要求,為何常讓設計師面有難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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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廣告設計上,客戶最在意的,除了「漂亮」之外,就是「醒目」,畢竟廣告的目的就是要吸引人來看,傳達自己想告訴大家的事,只不過當設計師提出設計稿時,客戶經常提出「符合理論」的「具體微調」,認為這樣可以達到醒目的效果,但這卻經常使設計師常面有難色。

  這篇文章主要便要說明,這些「符合理論」的「具體微調」為什麼有時會行不通?由於「漂亮」一事帶有見仁見智的主觀成份,至於「醒目」方面,它多少也是帶有主觀,會因為個人的教育或環境文化的不同,而在某些情況下,有些通則甚至呈現完全相反的效果,只是相對於美感而言,它有較多統計學與心理學等相關科學的根據,客觀性相對較高,所以本文主要討論醒目一事。

  客戶為了達成醒目的需求,最常提出的「具體」要求不外乎:字大一點、用紅色、把特定顏色換掉、移到特定位置。以下分別解釋這些設計行為的意義。

一、字大一點



  一般來說,大一點的字確實比較醒目。但也是有例外:



  你先看到的,是白色小字吧?



  你確定你每次都是先注意到大的字?





  小字好像比較明顯?

  雖然說大一點的東西通常比較容易被注意到,但其實我們可以透過顏色,放置的位置或數量的分佈,反而使得小字比較顯眼。

二、用紅色

 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警告標示使用紅色,這除了約定俗成使我們比較容易注意到紅色的事物之外,從光學上來說,紅色的波長較長,所以會比波長短的顏色看起來離我們更近些,所以比較容易被注意到。





  大部份的情況下,紅字比較顯眼。



  你看得清楚紅字嗎?



  也是有藍字比較顯眼的時候



  大部份的時候會先看到中間的大字吧?

  透過不同的大小、不同的配置以及底色的影響,紅色的醒目效果其實經常失效,但是由於「紅色比較醒目」的這種既定成見,往往使人們高估了紅色的作用。

三、只把特定一種顏色換掉

  事實上各種顏色之間是互相交互影響的,它們的關係是相對的,而不是絕對的。
例如:


  a處的黃色看起來比b處的黃色看起來更黃,但事實上它們是同樣的顏色,色碼都是#FFFF00。
  c處附近的黃灰色,看起來就比b處附近的黃灰色看起來淡,但其實這個背景漸層是統一的。



  假如我們有一張這樣的圖,而我們希望只修改其中一個顏色,而不變更任何形式,並且使紅色的三排字保持最明顯的情況,改善紅色字的部份看起來不舒服的感覺,色彩學上這個叫作「閃爍效果」,於是我們修改底色。



  當我們變更底色之後,卻發現黃色的字變得不明顯了,所以這樣改不行。



  我們將紅色的字變成白色,雖然解決了「閃爍效果」,但卻很難肯定這三排字比其他部份的字更明顯,所以這樣改也不行。



  我們將底色變成黑色,雖然紅字部份的「閃爍效果」被緩解,但最醒目的文字似乎變成了中間三排黃色的字。

  我們很難不變更形式,又只改一種顏色就達成目的,這個例子的困難點在於如果想緩解「閃爍效果」,要麼改變字的顏色,不然就改變底色,但進行這兩者卻又難以保證該三行字最顯眼,光改一處顏色,往往會造成其他部份的副作用,這時候就必須變更多處才能達成目的。

四、移到特定位置

  由於書寫及閱讀習慣,通常我們會從上而下、由左而右讀起,所以上面及左邊的東西會比較先被注意到。





  大部份的時候,由於閱讀習慣的關係,我們有較高的機率先看到「睡龍」,而我接下來要玩什麼把戲,我想能看到這裡的話大概都猜得到。



  會先被注意到的,應該是紅色的「醒龍」



  先被看到的,大概是放在最下面,但字最大的「醒龍」



  我們甚至可以運用其他元素,打破這個原則,引導觀者的「視覺動線」,例如這張圖你將依續先看到「醒龍」再看到「睡龍」最後才看到「魔龍」。



  我們也可以刻意把某個元素置於在視覺動線外,使之被忽視,這張圖利用底圖引導,使你比較容易由「睡龍」接著看到「魔龍」,最後才看到「醒龍」甚至有可能沒注意到又大又紅的醒龍,理論上由上而下,由左而右,應該會由「睡龍」到「醒龍」,但情況卻不是如此,原因之一,便是它在「視覺動線」以外的位置。

  講了這麼多,並不是要否定這些基本原則的有效性,也不是想反駁理論的正確性,主要是想表達,實際上設計是一連串選擇的過程,通常一張設計物,裡面的元素往往十分複雜,各元素間是交互影響的關係,經常不是修改一個地方就能收「畫龍點睛」之效,只改一個地方就能讓原本不醒目的東西變醒目,這種情況在實務上很少發生。

  此外,全面性的明顯也是不可能的,一項目標的突顯,通常就意味著其他標的的隱沒,所以設計界有句名言說「優勢在全面中平庸,在多餘中喪失。」。

  專業人士和業餘人士的關鍵差別,並不全然在於技術高低,還有經驗豐富的程度與對問題思考彈性和解決能力。

  專業人士通常可以運用豐富的經驗,有時候憑直覺就能判斷什麼行得通,什麼行不通,考慮的層次也較深較遠,往往可以想到好幾步之外的情況,專業人士和一般人對同一物品的看法經常不同,對一般人而言,一輛車就是一輛車,但對一位汽車技術員而言,可能看到一部車的同時也看到引擎、底盤、板金、輪胎等等細節,引擎是車輛的動力來源,但不理解此點的人,若是為了減輕車子的重量,希望這樣可以讓車子開得更快,而要求拿掉引擎或把引擎削掉半顆,汽車技術員怎麼能不面有難色?

  所以,具體的設計要求卻會讓設計師面有難色的原因,多半是因為因為他知道這樣行不通,達不到預期效果,而預期這樣改過之後,無法達成目的,客戶勢必又會不滿意,因此對於聽從客戶的要求,自然也就產生了排斥感。

  聞道有先後,術業有專攻,其實各種專業都有其複雜之處,正所謂「隔行如隔山」,專門拿美術設計出來講,並不是說設計師有多偉大,一方面是我這方面涉獵較多,也有實際的遭遇,另一方面是美術設計比起許多專業領域,就算從未受過訓練也無實務經驗的人,仍然很容易從生活經驗中找到一些表面上的原則來具體指導,說出一翻道理來,但相對於肖像畫家、汽車修護、企業總裁、醫生、律師等,一個外行人就很難做出什麼「那邊大一點」、「顏色改一下」之類的具體指導,這篇文章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美術設計是一個怎麼樣的工作,設計師是怎樣的在思考問題,簡單的要求卻讓設計師一臉臭是什麼緣由,從而找出一個與設計師相處的方式。

  大部份的時候,設計師都不太願意解釋不同意客戶要求的理由,因為解釋起來就跟這篇文章一樣又長又麻煩,不是三言兩語講的清楚,有時要講的內容,幾乎足以開一門課,而且客戶有時候也沒有耐心聽設計師講話,或是把講的內容歸究到是懶惰的推脫之辭,長此以往,設計師就更懶得說了。

  其實發案方只要能夠提出合理的報酬,杜絕專業人士不想盡力而為之可能,再確保不是請到只有一張嘴的騙子(專業的設計師通常在初期就會告訴你自己的技術只能做到什麼程度),然後再拿出真正尊重專業的姿態,提供設計師要求的資訊即可,太多指導反而澆息幹勁,既然是盡力而為的真正專業人士,自然也就不會讓你失望。

------------參考資料------------

網頁設計關鍵Idea 梁景虹 著 電腦人文化 出版2006
色彩學 朱介英 編著 美工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2001
寫給大家的平面設計書 羅蘋.威廉斯(Robin Williams)著 張妤菁 譯 三言社出版2007
漫々快々 菅野博之、唐澤佳子 作 巫玉羚 譯 楓書坊文化 出版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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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8-30  圖文共用時應注意的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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